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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7月份公积金、社保调整及工资变动情况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1年07月09日 14:44 阅读次数:


财函〔2021〕18号

 

各位教职员工:

2021年7月份公积金、社保有一定调整,工资将有所变动,具体如下:

一、根据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宜公积金〔2021〕6号)精神,我校可以对公积金基数进行调整。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利益,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按一定标准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确保教职工公积金缴存金额有一定幅度上涨。本次公积金新基数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2022年6月。
    因公积金缴存额度增加,从2021年7月起,绝大多数教职工实际发放到手工资会有所减少。具体可通过财务微信公众号或财务网站查询工资明细,了解公积金缴存金额。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阮宏芳0556-5300197。

二、根据市社保征缴中心的要求,我校2021年度失业和工伤保险、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发生调整,个人扣缴金额现已变更,自2021年1月起执行。2021年1月至6月原社保个人扣缴与调整后的社保个人扣缴差额部分,将从2021年7月份工资中进行补扣或补发。具体请查询工资明细,补发情况见“其他应发”栏,补扣情况见“其他扣款”栏。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吴九阳0556-5300162。

 

 

                    财务处 人事处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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