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2020年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1年03月31日 14:42 阅读次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2020年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服务
项目编号:CWC2021-001
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26日
采购日期: 2021年3月3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国瑞宏泰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亚欧路28号琪瑞大厦10层1035号
成交金额:安庆师范大学2020年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实际退退税实际退税到账金额的15% ,最高限额5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服务需求:根据《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采购一家税务代理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负责办理安庆师范大学2020年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退税服务。
(2)服务期: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20日
(3)服务人员配备:税务专家、项目经理、业务人员
(4)付款方式:安庆市税务局将申请退税金额转至学校账户后,由中标税务代理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学校按采购协议金额转至税务代理公司账户。
(5)服务质量和等级:税务代理公司负责办理安庆师范大学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流程中的所有业务,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业务。
(6)服务成果的提交方式:税务代理公司将安庆师范大学2020年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退税所需材料提交至安庆市税务主管部门,待审核通过,退税款成功退至安庆师范大学基本账户。
项目单位名称: 安庆师范大学财务处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6-5300158
公告期限: 2021年 03 月 31 日至 2021年 04 月 01 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财务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师范大学财务处205室。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财务处
2021年 3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