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报销系统开通资产购置录入模块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0年06月30日 15:22 阅读次数:
财函〔2020〕24号
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国资【2020】4号)要求,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于7月1日起开通试运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资产购置管理流程,财务网上报销系统将同步开通资产购置录入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及要求
(一)2020年7月1日开通资产购置录入模块,已办理入库手续的资产购置报销一律在此模块录入,日常报销录入模块不得再进行相关报销业务录入。
(二)原资产管理系统6月30日停用,自7月1日起,在原系统内已完成入库但未办理报销手续的入库单据(红色入库单)将予以作废,需重新在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入库,并取得入库单据后方可报销。
二、操作流程
(一)在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入库登记,并取得国资处盖章的入库单据
注意事项:资产入库单不用上传网报系统,但需作为纸质附件提交财务处
(二)在网上报销系统报销录入版块内,点击“资产购置录入”模块
(三)填写报销基本信息
(四)填写报销明细
注意事项:
1.此模块只用于办理入库手续的资产购置业务,其他业务请勿在此填列;
2.若一张发票金额中,只有部分金额办理入库,余下部分经济事项可选择专用材料。
(五)在资产购置清单页面,点击“选择入库单”
录入资产入库单编号,点击“检索”,选择对应数据后,点击“确定导入”
注意事项:入库单编号需填写完整,字母需录入大写,否则无法进行检索
(六)填写支付信息,金额合计需与报销明细保持一致
(七)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进入审批流程
财务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