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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财经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校政字〔2017〕14号)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7年05月29日 16:21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学校财经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学校财经工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公开,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安庆师范大学财经咨询委员会。

财经咨询委员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学校制定的财经管理制度提出咨询意见。

(二)对学校预算、决算草案提出咨询意见。

(三)对学校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融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四)对学校其他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咨询、论证,为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财经咨询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委员由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遴选产生,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审定。委员一般由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和教工代表组成,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熟悉和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关心学校经济管理工作。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大学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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