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大额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0年06月12日 15:59 阅读次数:
财函〔2020〕18号
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安庆师范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资金统筹,依法依规使用各项资金,自2020年7月起,学校建立大额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机制。请各单位自本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下月大额资金使用计划(金额≥50万元,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常规经费),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拟开支金额、具体事由等。大额资金使用计划表纸质版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财务处(行政楼南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阮宏芳电子政务。
特此通知
附件:安庆师范大学大额资金使用计划表
财务处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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