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委托部分银行发放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自主核算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26日 11:49 阅读次数:
财函〔2019〕9号
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截至目前为止,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安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庆分行、中信银行安庆分行、徽商银行安庆分行、安庆农商行、太湖农商行等六家银行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全部由公积金中心自主核算。(内容详见附件)
公积金咨询电话:12329。
财务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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