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拨款直接支付工作流程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3年04月09日 00:00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项目支出资金支付原则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为方便工作,现将直接支付主要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一、将符合直接支付条件的转帐业务,在省财政厅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提交直接支付申请。
二、财务处每周五集中将直接支付书面申请书,报送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
三、经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并同意支付的业务,由省财政厅将款项直接转至收款单位。
因直接支付流程需经网络申请、书面报送、审核同意后,能办理,所以办理时间较长,约为10天左右。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