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进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1年10月10日 10:15 阅读次数:
为做好本科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加强高校提标和化债资金管理,9月28日,省教育厅在合肥召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德林到会讲话,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校(院)长和财务处长参加会议,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和省加大教育投入及化解高校债务领导小组关于普通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的会议精神,下达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提标和化债资金,部署落实普通本科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朱士群院长及王世林处长代表我校参加了会议。
杨德林要求,各高校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和省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提标和化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政令畅通。各高校要把思想统一到财政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常务会和省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方案,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化债工作责任制,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财务、基建、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还款计划的论证、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要把化债工作作为近两年学校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措施,构建工作机制,确保化债工作顺利推进。要切实增强化债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的主体责任,力争到2012年底将债务规模降至合理空间。三是要多元筹集资金,确保足额落实。要按规定统筹提标专项资金、统筹财政化债专项资金、统筹事业收入、统筹土地置换收入等积极化解债务。要按化债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各校的化债资金全部由专户支付到相应的债权人,根据各校提标和化债专项资金以及自筹化债资金额度,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尽快确定还款计划。四是要严肃资金纪律,强化过程监管。各高校提标和化债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对外投资、科技开发、捐赠、支付罚没款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提高或变相提高人员待遇,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提标和化债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提标和化债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统筹事业收入用于化债的高校,省里将扣减或停止安排该校以后年度提标和化债等专项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里将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提标和化债资金的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杨德林提出,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债务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新增贷款,防止出现“举新债、化旧债”和“边化边贷”等问题。一是要严格控制基本建设项目。各高校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经学校党委、行政和化债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申报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足额落实经费,不得擅自举债建设。要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从紧审批高校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今后,凡是已经达到核定规模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确有必要新上基建项目的,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在基本建设立项前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共同进行审核。二是要严格执行高校贷款审批制度。高校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类银行贷款都要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未经审批同意,高校一律不得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也不得以其他方式举债。今后,除银行贷款外,高校不得以其他方式举债。三是要强化贷款资金管理。校(院)长是贷款项目的总负责人,对全部贷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确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负责。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各高校要制订严格的贷款资金管理制度与办法,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对不落实还贷主体责任,银行贷款本金余额不减反增的高校,省里将停止安排化债专项资金,并停止或减少安排其他有关专项经费。四是要强化高校债务动态监控。从2011年9月起,省教育厅将建立高校债务项目库,实行债务化解销号制;建立高校债务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实行债务月报制度。各高校要如实填报债务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如实填报债务数据的,一经发现,将采取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杨德林强调,各高校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建立健全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长效机制。在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中,决策节约是根本、日常运行是基础、基本建设是重点、后勤系统是难点、制度建设是保障、监督考核是关键,目标落实是宗旨。一要健全完善与节约型校园建设相关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科学决策,实施决策源头控制,防止决策性浪费。二要从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控制基建立项建设、做好能源使用规划、有效降低工程成本等方面,突出重点管理,努力节约高校基本建设成本。三要从构建用水用电管理机制、加强节能改造和用能监管、建立成本管理机制等方面,加强难点管理,努力建设节约型后勤保障系统。四要从办公运行、公务活动、用车管理、通讯联络等方面实施精细管理,切实降低日常办公等运行费用。近两年各高校原则上不得购置小汽车,不得擅自提高校内津贴标准,最大限度地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积极化债。五要从健全内控制度入手,加强高校精细化管理。要从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基本建设和修缮管理制度,高校食堂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医疗管理制度、校园绿化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人力成本管理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制度体系,努力构建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六要完善监督评估和考核问责机制,健全科学量化的节约指标体系,将具体的量化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每一个节约环节。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各个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监督学校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节约措施的落实。 2010年底,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普通公办高校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和化解债务风险两个文件下发之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省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去年12月15日省政府召开第66次常务会议,今年2月28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8月23日王三运省长主持召开省加大教育投入暨化解高校债务领导小组会议,先后研究我省高校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詹夏来常务副省长和谢广祥副省长多次听取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工作汇报,谢广祥副省长10多次召开有关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审计厅等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省级统筹。目前,我省普通公办高校提标和化债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相继出台,各项资金跟进下达。 根据省财政要求,我校已于9月30日前做好提标化债资金偿还银行债务申请工作,等待省财政提标及化债资金到位,即可进行银行债务偿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