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08年09月12日 10:15 阅读次数:
各院、系、校直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编[2008]646号的文件精神,我处近期将着手编制2009年度学校部门预算。 为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计划性,使预算编制准确、合理、切实可行,提高我校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使省级部门预算和我校综合财务预算相吻合,请你们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分别轻重缓急,确保重点,排序提出本部门专项项目经费支出计划(不含行政经费)。 对于申报所需的各个专项项目名称、立项依据、经费额度、经费使用分类等形成书面文字材料,重点项目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所有申报项目材料于9月16日(周二)下午下班前送财务处汇总、审核,财务处根据省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及学校组织收入情况安排并形成初步建议,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为努力实现部门预算与学校综合财务预算接轨,在2009年预算中学校不再考虑此次未上报的专项。 特此通知 200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