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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遗留单据报账及2023年网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3年02月10日 17:02 阅读次数:


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2022年末因疫情影响,部分教职工未能将已审核的纸质单据送达财务处。由于此部分单据占用了2022年项目经费,导致2023年相关项目经费无法启用,影响了网上报销系统录入审核工作。为妥善解决此问题,现将2022年遗留单据报账及2023年网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遗留单据请于2月15日下午5:00前报送至财务处。其中龙山校区接收时间为2月10日-2月15日(工作时间),菱湖校区接收时间为2月15日。

逾期未送达的,单据及占用经费不再保留,财务处将统一进行清理。

二、自2月16日起,2023年网上报销系统录入正常启用。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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