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0年04月09日 14:47 阅读次数:
财函〔2020〕12号
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近期有部分教职工咨询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宜。经与市税务局沟通联系,因受疫情影响,税务局将我校集中办理汇算清缴的日期预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届时税务局安排专人到我校开展培训,我处将组织各单位财务联系人参加培训并现场咨询。
请各位教职工暂缓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汇算清缴的补税退税业务,待集中培训后再行办理。
因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每位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位。
专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