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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卡报销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4年06月23日 00:00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目前我校已全面实行公务卡报销制度,公务支出项目严格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规定,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申请业务的正常进行,住宿费用必须开具住宿费发票,不得出现足疗等其他休闲项目名称,否则财务处无法向省财政申请办理报销业务。请务必宣传并通知到每位在职教职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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