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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年终财务报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8年12月04日 10:54 阅读次数:


 

 财函〔2018〕19号

 

 

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要求,学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政府会计制度。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务处会计人员将全面更新会计信息系统,开展新旧科目转换衔接、新系统数据搭建、项目清理等一系列工作。同时,为更好地提供财务服务,年底还将开展网上报销平台建设以及财务核算、结转、决算等工作。

为确保上述工作有序实施,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年终财务报账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年终报账时间安排

年终报账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周三)上午12:00。

考虑到年终报账业务量大,为方便教职员工,年终报账截止日前的每个周三(即12月5日、12日、19日)上午在两个校区同时安排报账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合理安排。

二、次年开账时间安排

自2018年12月20日起进行年终决算、新旧制度衔接及网上报销平台建设,本学期不再办理财务报账业务。业务恢复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借款,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督促经办人限期办理冲账手续,发生的借款应在2018年12月19日前办理冲账。我处将于12月7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各单位借款明细,请注意查收并通知经办人。如有疑问可登录财务处综合查询平台查询,或与财务处黄书敏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300025。

(二)对于已到期限尚未清退的质保金、保证金,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督促经办人,在12月19日前及时办理清退转账手续。

(三)对于外单位转入学校账户但未办理立项手续的款项,我处已在财务网页服务指南栏目公布,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查看,务必于12月19日前办理相关立项手续。

年终报账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各单位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决算、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及网上报销系统建设工作的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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