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1年04月14日 00:0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要求,现就我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新版证书换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注:此次换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芯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适当调整,并统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唯一档案号。

二、换证时间

我省新版证书信息采集时间集中在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6月30日(其中安徽省财政厅签发的证书换发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对之后未完成换证仍持旧版证书的会计人员档案信息,系统中将不再保留。

三、换证审核

我校换证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的办法。凡我校持有安徽省财政厅或安庆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通过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www.ahkj.gov.cn)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在成功提交信息成功后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及时将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于5月20日前报送到龙山校区行政楼南206财务处办公室(联系电话:5302632),其中签发机关为安徽省财政厅的证书材料必须在4月22日前报送,由财务处按约定的时间统一报送审核。

持有其他各市、县财政部门签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具体事项和流程请及时与签发机关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

未进行基本信息审核确认和新版证书换发的持证人员,其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其会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不能实现跨省和省内调转,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会的评审等。

四、换证流程

1、申请人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www.ahkj.gov.cn )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有效申请人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和奖励信息等内容,提交填报信息;

3、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贴照片,本人签名。

4、申请人将《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及二代身份证等所列资料及时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报送审核。

5、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及时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审核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在进行信息审核和换发新证书时,将审核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一张贴信息表上);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望各单位自接通知之日起,务必尽快通知本单位相关会计人员,了解相关文件,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2011年4月14日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财务处    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